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类型内容 简述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四种类型及出具条件 (4篇)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类型是指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种类,主要分为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否定或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通常是指企业内部控制整体有效,对企业运营情况基本满意,这种报告类型通常用于公开上市公司等企业。否定或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则可能存在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漏洞,对企业运营情况存在一定的风险,这种报告类型需要具体分析报告内容,了解企业内部控制具体情况。以下是有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类型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类型内容 简述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四种类型及出具条件 (4篇)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类型1

内部控制审计是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进行披露;财务报表审计是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发表审计意见。

虽然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存在多方面的共同点,但财务报表审计是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重在审计“结果”,而内部控制审计是对保证财务报表质量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重在审计“过程”。

发表审计意见的对象不同,使得两者存在区别,例如:

(一)对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和测试的目的不同在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都需要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并都可能涉及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但两者目的不同。

(二)测试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的范围要求不同在财务报表审计中,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可能选择采用实质性方案或综合性方案。

(三)内部控制测试的期间要求不同首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如果注册会计师选择综合性方案,

需要获取内部控制在整个拟信赖期间运行有效的审计证据,而在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对于基准日的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发表意见,

则仅需要对内部控制在基准日前足够长的时间(可能短于整个审计期间)内的运行有效性获取审计证据。

(四)对控制缺陷的评价和沟通要求不同在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识别出的内部控制缺陷是否构成一般缺陷、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

在财务报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需要确定识别出的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是否构成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五)审计报告的形式和内容以及所包括的意见类型不同。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形式和内容不同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应当分别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此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不存在保留意见的意见类型,如果内部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重大缺陷,除非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应当解除业务约定或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类型2

内部控制是指经济单位和各个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建立的一种相互制约的业务组织形式和职责分工制度。

内部控制的目的在于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内部审计是对组织中各类业务和控制进行独立评价,以确定是否遵循公认的方针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和标准,是否有效和经济的使用了资源,是否在实现组织目标。

主要区别:

1、目标不同。

内部控制是建立相互制约的管理关系,目的是改善经营管理;内部审计是对各种业务进行评价,是否合规。

2、手段不同。

内部控制手段主要有环境控制、风险评估、活动控制、信息与沟通、监控等;内部审计主要手段是查证、函证、抽样、座谈、调查等。

3、关注点不同。

内部控制的关注点是管理流程、制度和岗位约束、制度的有效性、关键岗位等;内部审计的关注点是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异常财务现象,财务规范性等。

4、对象不同。

内部控制的对象是整个企业的各个环节;内部审计是相关环节和财务相关信息。

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1、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都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都需要建立相关体系和制度。

2、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检验和保证,并为内部控制提出改进意见;完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内部审计的目的之一。

3、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互为手段和目标。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类型3

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会审字[20xx]0569号

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达股份”)20xx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精达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精达股份公司于20xx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一七年三月四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类型4

第一,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名称混乱。

虽然沪市A股中有223家公司的年报声称披露了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但是报告名称却包括“内部控制制度报告”、“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审核)评价意见报告”等多种。其中,真正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命名的报告只有15份,仅占6.73%,而最多的“内部控制(专项)鉴证报告”有110份,占比49.33%。然而,鉴证、审核、核实评价等词并不能与审计等同,主要体现在保证程度的不同。以审核为例,内部控制审核提供的是有限保证,内部控制审计提供的则是合理保证,审核不可随意替代审计。名称的不一致不仅会使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难以在格式上形成统一规范,还会影响利益相关者对报告的查阅和理解。

第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披露的几乎都是标准审计意见。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中给出了四种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参考格式:标准(无保留)、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然而,在样本数据中,除了1份没有表示具体意见的报告,其余全为无保留审计意见。这可能是由于上市公司不愿披露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报告,但是更多的还是因为会计师事务所未保持独立性,多为附和被审公司的要求而出具无保留意见,使内部控制审计流于形式。

第三,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极少涉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指出,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应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意味着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应包括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然而,在223份中只有1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简单提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其余报告均只是认为企业在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对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并无涉及。这与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尚未正式在上市公司实施有关,更是因为长久以来人们将内部控制片面理解为与财务报告有关,忽视了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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